为适应三沙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规定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1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有9个事业单位面向全省招聘编内工作人员1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2021年三沙市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海南省户籍;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能够接受和服从到基层岛礁和海域工作生活的组织安排;
6.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
7.符合具体岗位年龄及工作年限要求,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1月4日。(年龄即1980年1月4日之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7.《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规定应当回避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含笔试、面试)或考核、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三沙市政府网站(http://www.sansha.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20年12月21—27日。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均按规定在市政府网站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上午8:00至1月15日下午17:30,逾期不受理。本次招聘采取网上电子邮箱方式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请将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sszp80@163.com。每份材料命名清楚,邮件命名采取统一名称“报考单位+岗位+姓名”书写,如“市人民医院+九级管理岗+张三”。
2.报名需提交材料
①《2021年三沙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电子版(附件2),表内需插入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jpg格式照片;
②有效户口簿扫描件(首页和本人信息页);
③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合并在一张图片);
④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⑤工作年限证明材料电子版(劳动合同或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清单、证明);
⑥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书和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书和材料);
⑦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要求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未在规定时间按照要求完整提供材料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三沙市政府网站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确保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和保持畅通。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提供的各项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采取公开招聘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未达1:3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人员招聘。
(四)发放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应于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三沙市海口事务管理局九级管理岗”“三沙市三亚事务管理局九级管理岗”“三沙市文昌事务管理局九级管理岗”“三沙市人民医院九级管理岗”“三沙市人民医院十二级专技岗”“三沙市永兴学校九级管理岗”“三沙市财政国库支付局九级管理岗”“三沙市海洋保护区管理局九级管理岗”“三沙市政策项目研究中心九级管理岗”等9个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三沙市信息中心十级专技岗”采取考核招聘形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三沙市人民医院十二级专技岗”“三沙市永兴学校九级管理岗”“三沙市财政国库支付局九级管理岗”“三沙市海洋保护区管理局九级管理岗”等4个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三沙市海口事务管理局九级管理岗”“三沙市三亚事务管理局九级管理岗”“三沙市文昌事务管理局九级管理岗”“三沙市人民医院九级管理岗”“三沙市政策项目研究中心九级管理岗”等5个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予入围面试。
2.面试
面试前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入围面试。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入围面试考生应按规定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查,具体事项届时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考核招聘
“三沙市信息中心十级专技岗”采取考核招聘形式进行。主要通过面试形式,直接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4.综合成绩计算
每个阶段成绩均为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三沙市信息中心十级专技岗”考核招聘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同分者,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该岗位拟招聘职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未按规定时间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术成果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七)聘前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三沙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办理聘用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工资待遇按照三沙市事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咨询电话:0898-66778897(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注:节假日期间不予咨询,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