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条件是什么?
[日期:2020-12-07]来源:综合自市场监管半月沙龙 作者:综合自市场监管半月沙龙 阅读:2594次
设立登记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200人,半数以上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依据:
《公司法》第76条、第77条、第78条、第70条、第80条、第81条、第82条、第83条、第84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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