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海南省法院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日期:2020-07-15]来源: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阅读:7241次

 根据《海南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海南省法院系统决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海南省各级人民法院共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55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辞退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招聘职位、招聘名额、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度海南省法院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附件1),报考人员可下载查阅。对职位表中有关问题需要咨询的,请与各招聘法院联系(附件2)。  
(二)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zp0898.pzhl.net/index.php
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至2020年7月17日16:00。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填写、提交报考申请,并同时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证明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有户籍限制岗位需上传户口本本人页照片。已在所报考法院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非全省统一招聘的人员(含通过各法院自聘、劳务派遣、政府雇员等形式进入法院工作的),需上传报考法院出具的工作证明。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可上传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系公章的证明。
图片上传要求:以上材料都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20-200KB。
2.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招考公告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各招聘法院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0年7月17日11:3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网上报名系统2020年7月17日11:30后不再接受考生注册报名,2020年7月17日16:00准时关闭。
4.开考比例。招聘职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能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职位,重新报考的时间另行通知
5.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在天涯法律网公布。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计算机上机考试形式进行,内容为书记员技能测试。通过计算机中文速录和文字纠错考试,测试应试者是否具备书记员最基本的业务技能。使用Windows操作系统,常用输入软件。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对已在报考法院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非全省统一招聘的人员(含通过各法院自聘、劳务派遣、政府雇员等形式进入法院工作的),按本人笔试成绩的5%给予加分。
笔试结束后,由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可登陆天涯法律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名额与面试人选的比例,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招聘名额与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为1:2,达不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了解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人际交往等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天涯法律网发布。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现场公布。
(三)考试综合成绩
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同一法院、同一职位、最后1个招聘名额有2名及以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其名次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须进行笔试加试,按笔试加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
综合成绩一年内有效,一年内如各招聘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出现空缺时,可按相应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空缺人数等额依次递补人选。
五、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由各招聘法院进行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限户籍的岗位)、学历学位证书(含学信网证明,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出具学校的证明)和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在资格复审时将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与公告中规定的材料一并提交。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对要求通晓少数民族语言或本地方言的职位的面试人选,资格复审时进行语言测试,测试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均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进行。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涯法律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八、管理模式和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首次签订3年劳动合同,设置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由招聘法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续签。
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由海南省财政统一保障,纳入各法院年度预算。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分级管理,共分为六级,根据等级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具体薪酬标准根据《劳动法》以及海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确定,并进行动态调整。
聘用制书记员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等级工资、绩效工资三部分。试用期满转正后,工资待遇大概为3100-3300元/月(分三类区域,稍有区别)。另外,单位按海南省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转正后,发放绩效工资,每月发放月平均绩效的40%,其余按年度绩效考核评定档次在年终一次性发放。如涉及住房、落户等情况,按海南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各环节相关工作信息,包括公告、公示等,将统一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天涯法律网”发布(查看路径:首页—审判公开—法院公告—综合公告),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三)考生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务必保持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四)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主动放弃的考生,需按各招聘法院要求,积极配合出具本人自愿放弃声明。
(五)招聘过程中,考生需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六)考生遇到相关问题或有疑问可咨询招聘法院。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咨询监督电话:0898-66962068,传真:0898-66962119。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年7月3日

2020年度海南省法院系统公开招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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