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退休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少,报销比例低,怎么办?
[日期:2022-06-13]来源:互联网 作者:互联网 阅读:2491次
问:我是退休女职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20年。今年2月我因病住院治疗,花了一笔钱,医院医保办公室的同志告诉我,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的报销标准要降低,是什么原因呢?
答:按照我省现行规定,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累计缴费年限男性满30年、女性满25年的,可以足额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合规医疗费用报销90%。累计缴费年限男性未满30年、女性未满25年的,每减少1年,其享受的职工医保待遇标准相应降低3%。
您是女性参保人,职工医保累计缴费20年。按照每减少1年,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标准相应降低3%的规定,您的待遇标准共降低了15%,所以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5%,比足额享受标准稍低。
问:退休职工补缴余期的医保费,补缴之前治病发生的医疗费,可以报销吗?
答:按照现行政策,职工一次性缴纳余期医保费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假设退休人员王阿姨今年5月补缴余期应当缴纳的医保费,王阿姨退休之后,补缴之前因治病发生的医疗费,统筹基金已经按照费用发生时的报销标准支付。因为补缴以后的报销标准没有溯及力,所以统筹基金不溯及支付补缴之前未报销部分的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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