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近期一大批补贴汇总来了!最高可领10000元/人

[日期:2022-06-13]来源:互联网  作者:互联网   阅读:1895次

住房补贴(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

 01补贴发放对象

2018年5月13日以后第一次在本辖区就业或自主创业的人才;2018年3月31日已离开本省,并于2018年5月13日重返我市就业或自主创业的人才。

(一)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

(二)50岁以下的拔尖人才和其他类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至55岁(含外籍和港澳台地区人才);

(三)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及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

(四)35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本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人才;

(五)总部经济企业引进的高层管理人才;

(六)经省、市政府认定给予住房保障的其他人才。

 02补贴标准

(一)50岁以下拔尖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至55岁)住房租赁补贴5000元/月,购房补贴6万元/年;

(二)50岁以下其他类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55岁)住房租赁补贴3000元/月,购房补贴3.6万元/年;

(三)40岁以下硕士毕业生以及符合补贴发放对象第(四)、第(五)项的人才,住房租赁补贴2000元/月,购房补贴2.4万元/年;

(四)本科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1500元/月,购房补贴1.8万元/年。

提醒: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须在人才引进之日起5年内申请领取完毕。

 03申请方式

海口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报首先由人才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填写申请信息,人才所在单位需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关联申请人信息,并统一上传相应申请材料和人才个人材料等内容。

 *无海南政务服务网账号的人才个人及用人单位需申请账号后方能提交申请。

海口近期一大批补贴汇总来了!最高可领10000元/人

 

技能提升补贴

 小提示:教资、会计师以及建造师证等专业技术人员证书不能申请。想查看自己手里的证书是否符合条件,可以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01申请条件

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市本级失业保险的企业在职职工。职工工作单位类型若为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等则不属于受理范围。

(二)依法参加海口市失业保险,申领技能人员类证书需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

(三)申请时间均需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逾期不予受理。

(四)技能人员类: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可查询到,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

 02申请有效时间

企业在职职工应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逾期不予受理。

 

03申请材料

申请时提交以下资料:

1.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

3.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04补贴标准

技能提升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1.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800元;

2.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300元;

3.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800元。

 注: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社保补贴

 小提示:社保补贴分为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以及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具体申请条件咱们往下看~

 1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01补贴对象
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02申报条件

1.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

 03申报材料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并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后提交初次申请材料并提交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办理。

 备注:灵活社会保险补贴资金后续受理审核材料不需要提供。

 04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登录“海南省政务服务网”网站,进行注册申报;

2.线下办理:“高校毕业生一件事打包办”服务窗口;

3.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5个工作日)。

提示:“社保补贴”即可获取线上申报入口以及申请表下载。

 05补贴标准

按个人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的66%给予补贴,但不得高于“缴费期间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相应险种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率×缴费月数×66%”的数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2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01服务对象

灵活就业并在海口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低收入家庭劳动力;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完全失地农民;

随军家属;

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02申报材料
(一)初次申报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随军家属提供配偶服兵役证件复印件;

3.完全失地农民提供完全失地证明。

(二)后续申报材料

不提供。由经办机构根据海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滚存名单进行发放。

 03温馨提示
1.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其个人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的66%给予补贴,但不得高于“缴费期间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相应险种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率×缴费月数×66%”的数额。

2.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月数给予补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一次性创业补贴

 01申请对象
离校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02申请条件
(1)首次创办商事主体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所创商事主体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

(2)所创办商事主体注册经营地址在海口市辖区。

 03补贴标准
每个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给予1万元一次性补贴。

 04经办部门
海口市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地址:海口市西沙路4号(原劳动局)五楼
 

 海口高龄长寿老人补贴

 01发放对象
高龄老人长寿补贴是指政府定期给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人发放的生活照料补贴。发放对象是具有海口市户籍且年龄在 80 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

 02补贴申请方式
1、线下申请

海口户籍高龄老人,可就近到任何镇街的便民服务窗口申请办理或者拨打12345热线申请上门帮办,不受到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的限制,实现全市通办。

 2、网上申请

海南省政务服务网(电脑端)及海易办APP、椰城市民云APP(进入海好办)网上申请。

 3、代办申请

无需老人自己登录注册,老人亲属、网格员、村居工作人员均可通过任意线上渠道帮助老人完成申报。

 03线上申领指南
进入“海易办”小程序或在手机应用商店内下载“海易办”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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