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有哪些? [日期:2021-04-22]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 作者: 阅读:2294次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一)矿山井下作业;(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找工作、招聘,选 海口人才网www.haijob.com 海口建网站,选 海南琦峰网络www.86898.com 上一篇:发生工伤后, 如何就诊?下一篇:签劳动合同要注意些什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