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期间,可以申请生育津贴吗?

[日期:2020-12-09]来源:互联网  作者:互联网   阅读:2841次

 一些妈妈自己缴纳过生育保险,但是因为各种原因,目前处于失业状态,失业了,还可以领生育津贴吗?接下来就来了解一下。

失业期间,可以申请生育津贴吗?

 

失业的员工在失业期间,是不能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后,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的,因此员工在失业期间不能享受生育津贴。

注意:
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统一申领,职工不可以同时享受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已包含在职工产假或计划生育休假期间的工资里面,但生育津贴高于原工资的部分用人单位也要支付给职工。

 

如何计算生育津贴

参保人领取的生育津贴=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30×职工生育保险假期

注: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注意:
上述计算公式中假期天数,是按国家《女职工保护法》里规定的假期天数确定。但各城市根据情况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不同的产假天数,所以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参保职工享受津贴的生育假期天数一览表:

生育保险参保职工享受津贴的生育假期天数一览表


申领生育津贴的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的在职职工,在产假(含计生手术休假)与申领待遇期间正常登记参保并缴费的,次月可发放生育津贴:
①参保缴费≥12个月;
②分娩/实施计生手术前已正常登记参保,上月正常缴费。


2、参保人夫妇双方均为外国(境)籍人员的,申办生育待遇的次数(不包含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注:夫妻双方或一方为中国籍的,该孕次需符合我国计生政策;夫妻双方均为外国(境)籍的,该孕次需在婚内分娩或实施计生手术。

 

注意事项

1、属于计划生育奖励假期或晚婚、晚育奖励假期以及看护假期,参保人不享受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支付产假工资。

2、用人单位逾期未提供申请支付生育津贴资料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其参保人的生育津贴。

3、参保人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用人单位停止为其继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从停止缴费当月起,生育保险基金停止对用人单位支付生育津贴,欠缴费期间参保人的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4、夫妇双方均为外国(境)籍人员的,不受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在本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次数(不包含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5、符合规定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失业人员与退休人员可按规定享受本市生育医疗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生育津贴办理是有期限的

1、累计参保缴费已满12个月的人员(含生育缴费年限备案),申请生育津贴的有效时限是分娩、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一年内;

2、未缴满12个月的人员,是从缴满12个月起一年内。
 

疫情期间,申请津贴,可以延长时限吗

不可以 ;单位申领生育津贴等非现金报销业务,可通过网上办理,不在延长时限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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