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劳动不能安排女职工从事? [日期:2020-07-29]来源:互联网 作者:互联网 阅读:2926次 答: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矿山井下作业; (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找工作、招聘,选 海口人才网www.haijob.com 海口建网站,选 海南琦峰网络www.86898.com 上一篇:什么事是你毕业找工作后才明白的?下一篇:关于婚假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相关评论